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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灣新北市偵查隊黃姓小隊長與曾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,涉案被告鄺姓男子製作筆錄時明明回答“忘記了、不知道”,黃、曾卻記載成“賣他毒品骷髏水、賣他毒品K他命”,新北地檢署將兩名警察依偽造文書罪起訴。
  新北中和二分局去年11月查獲吸毒人犯,有人指證來源是向有毒品前科的鄺姓男子購買;警方監聽搜證,在同月底將鄺某逮捕,併在做筆錄前與鄺某閑聊,表示事證充足,勸他不要狡辯。
  黃姓小隊長進行偵訊,曾姓偵查佐打字記錄,全程錄音錄像。警方提示鄺某與購毒者高姓男子的通話內容,高某說:“等等過去找你、不可以睡著。”鄺某回覆:“很久嗎?很舒服嗎?很爽對不對?”
  警方詢問鄺某所說是什麼意思?鄺回答:“不知道、忘記了、不一定啦、我不敢說謊。”但筆錄卻被打成:2400元(新臺幣,下同)賣他毒品骷髏水四瓶,3200元賣他毒品K他命六至七公克。移送書更指鄺某坦承販賣毒品給高姓男子。
  鄺某看了筆錄傻眼,警方卻要求趕快配合,不然就不要想離開。鄺某無奈簽名、按指印、拍攝人犯照,被依販毒罪移送。
  等鄺某見到檢察官,才道出警方筆錄造假,檢方勘驗光盤發現,筆錄內容真的是警察編的,將鄺某販毒罪處分不起訴。
  檢方主動分案偵辦二名警察,二人辯稱當時辦案超過24小時,精神狀況不佳;筆錄記載是不小心有出入,並沒有要陷害對方的意思,但檢方不採信。  (原標題:嫌犯答“忘記” 臺灣警察筆錄造假寫“賣毒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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